群山中的美玉_____洱海
洱海保护取得阶段性成效
大理市湿地专业号 | 2008-11-19
洱海被大理人民誉为“母亲湖”,具有供水、农灌、发电、渔业、航运、旅游七大功能。大理市始终把洱海治理保护工作作为滇西中心城市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大理先后两次依法修订《洱海保护条例》,为避免出现因多头管理而不利于洱海保护,将原隶属于大理州洱源县的江尾、双廊两个乡(镇)划归大理市,由大理市全权管理整个洱海,成立了洱海保护管理局专责洱海保护。通过政府与有关部门签订洱海保护目标责任书,将洱海保护纳入年度考核,形成了洱海保护管理的良好机制。
2003年以来,大理不断出台针对洱海保护的措施,切实加大洱海保护管理的力度:2003年大理市严格执行洱海高水位运行;2004年大理州报保护洱海编进中小学环保教材;2005年启动了大理镇工业园区大理石加工展销基地废水处理工程;2006年大理市人民政府发布公告禁止在洱海流域放牧山羊;2007年大理市在辖区内开展“禁白”工作;2008年在洱海流域范围开展全面取消化学除草剂,提倡人工薅锄、提倡使用有机肥、提倡稻田养鱼的“一取消三提倡”工作。
在大理市推进滇西中心城市建设的同时,洱海湖滨带生态恢复工程,污水处理和截污工程、面源污染治理工程、主要入湖河道治理工程和村落垃圾处理工程、洱海面山绿化、农村新能源建设、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工程、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和洱海环境管理工程的实施,让洱海得到了良好的保护。根据大理州环境监测站洱海水质监测结果表明:洱海水质总体趋于稳定,全湖水质总体保持在Ⅲ类,洱海综合治理保护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作者简介
head
作者: 大理市林业局
文章分类
手机文集
信息与知识分享平台
基于现代网站理论和E-file技术构建